摘要:南都讯 记者陈养凯 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1月8日启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另外,1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的《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提到,特殊食品监管专项行动也将加大对保健食品的抽检力度。“保...
南都讯 记者陈养凯 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1月8日启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另外,1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的《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提到,特殊食品监管专项行动也将加大对保健食品的抽检力度。
“保健”市场乱象
严重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
1月8日,多部门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出席会议并讲话。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在会上就本系统开展“百日行动”作了部署。
张茅指出,“保健”市场乱象严重危害民生,严重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社会舆论对此反映强烈,人民群众迫切要求予以整治。此次多部门联合开展“百日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把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作为关系群众健康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经济问题以及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的行动落实到位。
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重点检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本次“百日行动”从2019年1月8日开始,为期100天。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小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重点行业及领域中存在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规直销和传销,以及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下文简称“方案”),针对保健食品的监管也是特殊食品监管专项行动的焦点之一。“方案”称,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以及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并依法从严处罚。